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民福〔2018〕42号)政策解读
一、整合多个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文件
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文件较多,将各补贴文件整合成一个文件,方便养老机构理解政策申报建设、运营补贴。
二、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城乡同标
原补贴政策普通型床位4000元/张,改扩建2000元/张,现调整为6000元/张,改扩建3000元/张。
三、进一步降低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门槛
原政策起步申报床位30张,根据民政部“放管服”精神调整为10张。
四、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透明化
新出台政策要求各区对拟补贴机构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五、进一步明确市区职责
新出台政策明确市负责抽查,各区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