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了,请全市参保企业一定要及时进行社保缴费基数申报,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荣成市参保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仍然采取联合申报的方式,实行社保系统和医保系统单位编号统一、参保人员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的参保单位“一网”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荣成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期限
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期限:
2021年1月4日—1月31日
企业申报期限:
2021年1月4日—3月31日
三、申报标准
2021年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如实申报,最低缴费基数暂定3457元,最高缴费基数暂定为19012元。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政策规定统一对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产生的缴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处理。
四、网上申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一网申报的方式。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业务经办” 中的“单位版社保就业网上申报”,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2、点击“缴费基数申报”;3、录入单位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4、点击下一步,录入职工缴费基数并保存;5、打印《2021年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表》(以下简称《签字确认表》);6、提交申报(先打印,再提交)。
五、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携带《签字确认表》或《2020年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到社保中心一楼3到7号窗口进行申报。
六、缴费流程
(一)机关事业单位
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通过的,自1月份起按核定的应缴数额缴费;申报未通过的,须重新申报。(二)参保企业2021年1月份,社保和医保机构按照参保企业2020年度12月份职工缴费基数制定2021年1—3月份的临时缴费计划。参保企业在1—3月份期间,缴费基数申报通过的,从通过之月按核定的应缴数额缴费;未申报或申报未通过的,暂按临时缴费计划缴费。自4月份起,参保企业须申报通过后方可缴费。
七、其他事项
(一)2021年申报缴费基数的职工是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缴费的人员,社保、医保系统参保人员必须一致。申报基数期间,12月末的人员如不一致或有变动的,请在申报前及时处理。
(二)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保留到整数位。(三)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申报,《签字确认表》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留存备查。
荣成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