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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西安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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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市政府印发了《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国家、我省对基本养老服务有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做出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的部署。去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安排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是西安市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有基础。近三年,我市累计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2796个,进一步为供给优质基本养老服务奠定了设施基础。7月15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13部门印发《西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用清单化、标准化的方式将基本养老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市老年人提供,初步建立起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为落实基本养老服务奠定制度基础。

三是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有谋划。坚持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合力作用,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一方面加强基础性的区县(开发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普惠型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获得基本养老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制定积极政策措施、落实优惠奖补政策、免费或低偿提供资源等方式,引导国有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在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两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方面,明确了5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方面,通过清单式的方式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清单面向社会公开。

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方面,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性作用,推进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方面,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发展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大力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持家庭更好承担养老功能。

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公平、便利、规范方面,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养老服务相关评估制度,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通过敬老院提升改造、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能力等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同时,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质量监管。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方面,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统计调查工作,合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提升养老服务财力投入保障,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增强基本养老服务组织领导。

三、特色亮点

一是在基本体系建设过程中,重点突出“四个转变”从注重政府供给到支持发挥市场作用转变,从注重兜底保障到发展普惠服务转变,从注重发展机构到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均衡发展转变,从注重物质帮助到提供养老服务转变。

二是明确了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思路。《实施方案》是在充分梳理、聚焦我市养老服务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回答了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突出基础性、普惠性,通过发布服务清单、增加设施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等方式,力求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重点提升设施运营效率。公办示范性养老院要优先面向经济困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等重点保障对象,空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免费或低偿提供资源,引导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或经营性市场主体,采取“中心带站点”运营模式,连锁运营、辐射带动辖区社区养老服务站。

四是不断拓宽养老服务内容,满足老年人养老多样需求。针对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工作,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以社区为单位,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的宣传科普、筛查及早期干预等工作,造福存在认知症风险的老人和家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重点解决失能、高龄老年人“洗澡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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