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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拟认定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二批省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今日(8月4日)浙江省民政厅官网发布公示,现拟认定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二批省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5日—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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