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市发布《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强调了老年人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义务,尊重、关心老年人。
《条例》指出了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鼓励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合作,通过医养护融合等多种方式,整合养老、医疗、康复和护理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健康管理、住院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一体化的养老、医疗和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