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1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出台15条措施,持续拓展自治区养老服务人才供给,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着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