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与财政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制度的通知》,补贴标准为轻度失能老年人100元/人·月,中度失能老年人150元/人·月,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200元/人·月。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