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自2024年12月12日起实施,旨在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规范化管理。该办法采用“依据国标、分级评定、自愿申请、动态管理”原则,设置从低到高的五个等级,涵盖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服务等多个方面。
自治区民政厅负责总体指导和监督,各级民政部门按权限组织评定。新办法有三大亮点:统一全国标准、按备案权限划分评定权限、全区使用同一专家库。此外,为简化流程和减轻基层负担,取消了公示环节,并降低了自治区评定委员会抽查复评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