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合作,以提升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的医疗服务质量。
根据通知,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养老机构提供上门服务,而养老机构则可根据需求主动与医疗机构对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协议合作的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并为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特别是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每年一次的集中上门健康体检。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或家庭医生工作室,提供便捷的专业服务。
此外,养老机构还可考虑将内部的医疗卫生设施托管给合作的医疗机构管理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