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养老机构根据入住老年人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可主动与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开展协议合作。有需求的养老机构也可对接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协议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