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日出台《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通过省级统一建设信息化平台,统筹县域资源,打造区域性幸福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嵌入式设施。
措施提出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发展智慧型家庭养老床位及“五床”联动模式,并推动社区养老专业化运营。同时强化医养结合,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该政策由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共同推进,旨在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