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出,城市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上门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的场所。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项目优先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未配建或现有设施不足的,可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存量房屋资源,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配齐养老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