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民政局近日出台《张家口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旨在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集中照护服务。
方案明确,到今年年底,力争实现不少于1000名符合条件的对象获得集中照护。
补助对象主要为纳入张家口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三类人员:中度失能、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
补助标准基于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扣除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县(区)民政部门将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对低保对象中失能老年人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入住意愿,并公开遴选养老机构。
补助发放流程遵循“老年人自愿入住机构→向县级民政部门申领补助→审核审定→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助金”的原则,强调“政策找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