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启动2025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旨在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依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和《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印发通知动员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与。申请机构需依法登记备案、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并符合基本要求。
一级和二级评定由区县委员会受理,三级由市委员会受理,程序包括自评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考评、评定公示和等级通报,最终确定若干家一至三级养老机构。此举是打造高品质养老服务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