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养老机构全覆盖,五年来累计投入超12.7亿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期间,全省统一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制度,每年为50余万名老人提供保险补贴;为38余万名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范围居全国前列。同时,‘十四五’期间投入5.66亿元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每年为10万名经济困难及高龄老年人提供助餐、照料、康复等服务,并完成1.1万余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青海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兜底保障,8.33万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1.31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此外,培育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每年为12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养老服务可及性与质量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