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修订《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4月30日。办法将原有5类奖补整合为“服务运营类”和“品质提升类”两大类别,首次将专业型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社区长者食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奖补范围,并新增医养结合、智慧赋能、失能照护、认知障碍照护等专项支持。
服务运营类奖补包括:连续三年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获评“优秀”的机构,一次性奖补5万元(限一次);
四级、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分别奖补10万元、15万元(四级升五级补差5万元);
自主投资运营2家养老机构奖补20万元,2家长者照护之家或专业型日间照护机构奖补10万元(仅运营未投资则减半)。
品质提升类奖补包括:内部新设并运营满一年的医疗机构奖补15万元;
“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或医疗床位联动转介服务达100人,各奖补10万元;
养老科技场景应用或结对攻关验收合格奖补10万元;
达到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标准化要求的机构奖补20万元;
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对象达30人(评估二级以上)且符合国标,奖补10万元;
服务质量监测“优秀”“良好”分别奖补8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