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与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十做到”》,强化养老助餐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管。文件明确要求全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须持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严控食材采购与贮存、规范加工留样、落实餐饮具消毒、及时处置食安事故、提供适老营养餐食,并营造适老化就餐环境。
重点聚焦养老机构及老年助餐服务主体,强调其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禁无证或超范围经营;针对老年人饮食特点提供软烂、清淡、少盐、易嚼餐食;推动建设集就餐、休闲、文化功能于一体的“银龄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