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民政局发布《温州市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4月30日17时。方案明确自2026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须完成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养老机构名单认定并向社会公布;到2027年底实现三类机构名单常态化发布,构建‘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给、市场有选择’的供给格局。
方案将全市养老机构划分为三类:
兜底保障型机构主要服务特困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每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普惠支持型机构面向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床位费与护理费纳入价格管控,且须满足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护理型床位占比超70%、30张以上床位等硬性条件;
完全市场型机构由市场主体自主运营定价,重点支持民办营利性机构及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附件细则明确普惠型机构认定有效期为2年,每年5月、11月集中受理申报,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监管方面强化信用管理、预收费监测及退出机制,对超标准收费、弄虚作假等10类情形可取消资格并追回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