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发布《关于我市公办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6〕11号),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管理规则。截至2024年底,西安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20%,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双人间1000–1200元/月/人,三人间600–800元,四人间及以上300–400元;护理费分五级,700–2000元/人·月。特困老年人免费,特殊群体按标准执行并享优惠,社会老人上浮不超过20%。实行5年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管与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