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廊坊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规范运营与服务提升要求,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民政部门主管责任,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条例》规定养老机构须健全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护理日志记录,并通过自建或合作方式提供医疗服务;政府办养老机构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失能、高龄、独居老年人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