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截至2025年底,重庆60岁以上老年人达835.06万人,老龄化率26.20%。
《条例》明确养老机构分三类: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支持机构向社区和居家延伸服务,形成“机构带社区、社区连居家”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机构;非营利性机构可划拨供地,营利性机构适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
养老机构享税收优惠、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并纳入医养结合定点管理。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全市互认机制,推动长护险与护理补贴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