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民政厅组织拟订出台《养老机构失能护理基本服务规范》青海省地方标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共分7个部分,明确轻度、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四类评估表,覆盖失能护理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质量评价、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辅助、心理慰藉等内容,并重点细化了生活护理、基础医疗护理、安全防护、感染防控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