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南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2-18 20:40:5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一、项目名称: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二、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1年7月1日执行);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1999年1月22日施行)。
  三、报送材料:
  (一)医疗待遇:
  用人单位在申请工伤待遇时需填写的表格:《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需提供的资料:①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原始票据;②医疗诊断证明书、医嘱、处方、住院病历、治疗项目、病程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及收费清单、用药清单(总清单、一日清单);③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④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损害赔偿调解书;⑤需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应提供市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批准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申报医疗待遇时的资料须在A4纸上粘贴整齐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伤残待遇:
  需提供的资料:①工伤认定书;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③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工亡待遇:
  需提供的资料:①工亡认定结论;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③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损害赔偿调解书。
  (四)抚恤金申领
  用人单位在申请抚恤金时需填写的表格:《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需提供的资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③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鉴定结论书;⑤孤儿、孤寡老人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⑥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⑦养子女(养父母)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证明或公证书。
  四、办理时限:每月1日->25日申请,次月领取。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单位申请->资料审核、复核->开会研究->上报财局拨付->待遇领取不符合条件予以退回。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南阳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工伤保险处窗口)
  主办科室:南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6138755761387815
  监督电话:63136209(纪检监察室)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南阳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