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资讯

大连市: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文章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6-19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420元提高到480元

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20元

今年,市政府将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府补助标准列入重点民生工程。为切实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能力,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日前,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420元提高到480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从2015年9月1日起,缴纳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120元;老年居民和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年510元。

此次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不仅有利于城乡医保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共济能力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等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随着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研究出台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门诊统筹等待遇标准,切实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健康可持续发展。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大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