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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

文章来源: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8-14 1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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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我市对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作了相应调整。按照2014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52388元),参保企业和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3097元)、60%(即2620元)。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为例:今年上半年的基数是2390元,即2015年上半年每人养老保险费需缴纳2868元;按照新的最低缴费基数2620元计算,即2015年下半年每人养老保险费需缴纳3144元;那么今年全年的养老保险费最低需要缴纳6012元。2014年养老保险费最低缴纳563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左右。

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请广大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及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2015年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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