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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湛江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申办待遇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1-13 17:01:2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事项名称

湛江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申办待遇

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申请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确认为工伤的。

办理材料

1、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提交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审核表》;

(2)《诊断证明书》(加盖公章);

(3)医疗费用单据(原件);

(4)门诊病历复印件、每次门诊处方;

(5)住院病历:住院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及其他检验、检查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费用一日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7)《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8)涉及刑事、民事案件须提交相关材料;

(9)办理残退须交1寸相片1张。

2、办理工亡待遇提交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审核表》;

(2)《死亡通知书》;

(3)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4)门诊病历复印件;

(5)住院病历:住院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及其他检验、检查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费用一日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7)涉及刑事、民事案件须提交相关材料;

(8)被供养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9)被供养人的供养关系证明材料;

(10)被供养人1寸相片1张。

办理流程

每月10日前受理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当月办理;用人单位20日后可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待遇核发科(股)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清单,月底款项到达申报单位账户。

办理时间

全年均可受理申请(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各县(市、区)社保局办理业务窗口

联系电话

徐闻分局:0759-4801218

雷州分局:0759-8814288

吴川分局:0759-5563478

廉江分局:0759-6627207

遂溪分局:0759-7758390

开发区分局:0759-3622112

霞山分局:0759-2681010

麻章分局:0759-3305568

坡头分局:0759-395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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