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增加参保人员就医选择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3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的政策导向,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医疗保险“两定机构”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现将6家拟新增纳入临沧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临沧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地 址:临翔区西河北路181号。
等 级:二级综合医院。
定点业务范围:门诊治疗、住院治疗。
二、临翔区恒康医院
地 址:临翔区南天路107号。
等 级:一级综合医院。
定点业务范围:门诊治疗、住院治疗。
三、临沧洁美口腔医院
地 址:临翔区南天路1166号。
等 级:二级专科医院。
定点业务范围:门诊治疗。
四、凤庆康兴医院
地 址:凤庆县凤山镇凤梧路103号。
等 级:一级综合医院。
定点业务范围:门诊治疗、住院治疗。
五、双江江临中西医诊所
地 址:双江自治县允景路705号。
等 级:未定级。
定点业务范围:门诊治疗。
六、沧源友谊医院
地 址:沧源自治县勐董镇司岗里大道延长线。
等 级:一级综合医院。
定点业务范围:门诊治疗、住院治疗。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本人反馈。对经核实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属实,且影响定点条件的公示对象,将不纳入临沧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16号;联系人:左金斌;联系电话:15906901450。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