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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人力社保局为党员干部“上弦”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5-05 09: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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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日前,驻市人力社保局纪检组印发《党员干部日常纪律规定及行为规范摘编》,将党员干部在公务出差、公务接待等6方面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执行的标准和依据、事项审批、责任追究等再次予以明确,为党员干部行事尺度“上弦”。

据介绍,驻市人力社保局纪检组将国家及本市目前正在执行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梳理,涵盖《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10多个文件,按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个人自律6部分内容进行整合,编印了《党员干部日常纪律规定及行为规范摘编》。比如,对群众比较敏感的出国事项,因公临时出国办法篇章中明确,只包含参观考察、座谈交流等一般意义上的了解情况、听取介绍的出访安排,即应视为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把关,一律不得申报。另外,出访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事先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便于本单位或本系统人员知晓的方式如实公示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目的及预期成果、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等。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资源共享。

驻市人力社保局纪检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摘编形式,汇总整理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相关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便于局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格贯彻执行。“我们要让全体党员干部知晓做事的尺度,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时刻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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