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条件:
1、生活、行动有一定困难需要照料的老年人
2、无传染病、精神病和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3、能适合集体生活的老年人。
4、特困老人及三无老人,按民政局的规定入住
(二)监护人条件:
1、监护人必须是18~60周岁的成年人。
2、必须是老人的直系亲属。(子女、祖孙)
(三)入院准备:
1、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1)胸透或x光胸片检(2)骨密度(3)心电图(4)化验,包括血、尿、粪常规、乙肝五项、肾功能、两对半、血糖、血脂全套等。(近一个月内有效,如为复印件要加盖医院公章)。
2、家属持体检报告结果到院医务室,由医生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3、老人入院后,需要经过一周到一个月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
4、由老人的监护人签订入住合同。请携带:(1)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2)被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老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6、老人需要带三套以上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将衣服做好标识,换季衣物随时带走。
(四)护理方式:敬老院为老人提供流动护理服务。
(五)收费标准:本院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随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为老人提供变更后的护理项目,制定个人护理计划,按标准收费。
(六)退费规定:
临时外出:一周以内不退费;一周以上按天数退还伙食费。
(七)老人外出规定:
1、自理老人外出:经监护人申请办理出入证,持出入证在门卫登记后外出。
2、非自理老人外出:亲属在门卫登记后可接老人外出。
(八)房间安排:
本院依据老人的评估结果进行分配房间,随着老人体质的变化情况,院方可为老人调整适当的房间。
本文地址:成都清泉中心敬老院入住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