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经宜昌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市民政局组织市社会福利院主持研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范》《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规范》3项市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这是宜昌发布的第二批居家养老类市级地方标准。
这三个规范的内容非常详细具体,给出了清晰明确的相关规范要求。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提出,中心应设置生活照料、康复、文化娱乐、餐饮等功能区,宜配备休息室、浴室、餐厅、康复室、活动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功能用房,各功能房可合并使用。休息室宜与康复、娱乐等用房做必要的分隔,餐厅与卫生间、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且不宜设在污染源的下风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