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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在秦皇岛市投资开办养老机构(养老院)或设施的,可享受哪些补贴?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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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或设施在秦皇岛市落地发展,市民政局采取省市叠加补贴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办养老机构或设施。在补贴扶持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补贴。

对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省级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照新建、改建、租赁改造的,分别每张床位给予8000元、3500元、15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张床位标准。在此基础上,市本级对自建和租赁开办的养老机构,再分别给予每张床位4000元和2000元的建设补贴。

对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省级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按入住的老年人数量和生活能力给予补贴,重度失能、中度失能每人每月补贴300元,轻度失能、能力完好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在此基础上,市级按照自理、半失能、失能再予以每人每月50、80、100元的运营补贴。

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省级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按照新建、自有产权房屋改建、租赁房屋开办,分别给予50、30、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此基础上,市级按照8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较为领先的。

对连锁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奖励。连锁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运营5家和10家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得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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