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免收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房租工作的通知》,免收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3个月房租。
《通知》明确减免对象为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房产、规范运营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减免期限为2022年前3个月(2月、3月、4月),已收房租的通过退、延等方式减免。
在此基础上,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免收3个月房租。市县对中小微企业出台相关房租减免政策的,市县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