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正式公布,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眉山全市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不少于1人。
到“十四五”末,眉山力争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每千名老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不少于1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要达到100%。
规划在“十四五”期间,新增、盘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养老机构运营比例不低于30%,市内建立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个,各区县建设专门用于失能、部分失能老人专业照护机构不少于1个,市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1个,引进养老行业龙头企业1—2个,培育本土养老行业企业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