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66 号 )
申请普惠型养老床位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受市民政部门委托的镇人民政府申请,由市民政局审批。
具有文昌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
2、城乡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的老年人;
4、重点优抚对象;
5、失独或子女丧失赡养能力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
6、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
申请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本人及担保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附带原件),担保方是单位的,提供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申请人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报告和既往病史(病例或出院小结);
3、《文昌市普惠型养老床位申请表》;
4、《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已经核对的不提交);
5、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交《计划生育家庭优待证》复印件;
6、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佐证材料。
7、文昌市民政局或各镇人民政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申请。申请人填写《文昌市普惠型养老床位申请表》、提交有关申请(佐证)材料、获取入住申请顺序号、对老年人进行体格检查并获取检查报告。
2、评估。市县级民政部门或受市县级民政部门委托指导的镇人民政府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身体评估,确定能否入住养老机构以及入住顺次、照护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申请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评。
3、审核。申请人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住条件审核,并在《文昌市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入住。各市县民政部门在完成入住评估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并在入住前签署服务协议。
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现行的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自理老人每人每月1650元、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2500元、全失能老人每人每月3300元。
自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入住手续。
本文地址:文昌市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办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