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马鞍山市财政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有效发挥财政部门职能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投入各项资金共计1.5亿元,大力推动养老服务结构不断优化,助力改善养老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22家,包括公办机构24家、民办机构98家(含公建民营12家);日间照料中心52家,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超80.3%。
截至目前,全市高龄津贴覆盖面达100%,全年安排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4436万元,惠及高龄老年人82224人;安排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681万元,惠及34862人。同时,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扎实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安排补助320万元,惠及53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