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做好区医养结合项目公益性养老床位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旨在加强高明区医养结合项目大楼175张公益性养老床位的使用管理,解决老年人医养康养痛点。
根据意见稿的规定,公益性养老床位适用对象分为两类,分别是重点保障对象和普通保障对象。具体来说,重点保障对象包括特困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在收费优惠方面,床位费将在社会老人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0元/月。
此外,区要加强对公益性养老床位的使用情况、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进行常态监管,各镇(街道)还需与运营方协商确定特困人员入住公益性养老床位的供养费用支付方式,并加强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