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政局发布《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服务收费,保障老年人权益,提升服务水平。公众可于2024年7月24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提供反馈,共同优化养老政策。详情请关注,踊跃参与,共创优质养老服务环境。
长春市民政局近日公示了新一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共有96家养老机构获得评级,由高到低分别为6家五级养老机构、2家四级养老机构、21家三级养老机构、29家二级养老机构、38家一级养老机构。通过实地评估与改进,养老机构在环境、设施、运营和服务等方面得到提升,更好地满足了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评定工作促进了养老机构的自我提升,提高了老年人满意度和家属认可度。
长春市民政局为规范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正公开征求《长春市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此举旨在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养老服务机制的完善。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得到了多部法律法规的参考指引,包括《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