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旨在明确普惠性养老机构的认定条件、程序、收费标准、扶持政策及监督管理,以有效满足老年人对普惠养老服务的需求。该《办法》强调普惠性养老服务应具备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服务可持续的特点,通过扩大供给、推动定价、规范服务、强化扶持等措施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申请成为普惠性养老机构需满足依法登记备案、服务质量良好、财务管理规范、收费标准合理等条件。《办法》将实施委托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和纳入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支持范围的养老机构一并纳入普惠性范畴。同时,明确规定了取消普惠性养老机构资格的十种情形,确保服务质量。
在收费标准上,《办法》对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区间由县级发改委和民政部门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服务成本等因素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此外,为激励服务质量,《办法》提出建立普惠养老协议价格形成机制,县级可依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适当提高协议价。
《办法》还提供了丰富的扶持政策,如普惠性养老机构可获得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设施使用费减免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还可以优先纳入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支持范围,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利率贷款。此举旨在全方位推动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老年群体的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