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的收取、使用等提出明确要求。在预付费收取方面,办法规定,养老服务费预收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