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日,莘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民政局发布《关于莘县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试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自即日起至2027年2月18日期间,全县经认定的普惠性养老机构将执行新的分级收费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养老服务收费分为床位费、照料护理费、伙食费及其他服务费四大类。其中床位费与照料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机构星级与护理等级双重标准执行。
五星级机构床位费最高900元/人·月,较一星级机构溢价80%;不能自理级护理费在五星级机构可达2600元/月,较一星级机构同等级收费高出116%。
文件特别强调,床位费已包含取暖、空调及水电费用,严禁额外收取。伙食费实行成本核算制,其他个性化服务收费需经书面合同约定。所有机构须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该政策依据鲁民〔2024〕35号文件制定,旨在规范普惠性养老服务市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本文地址:莘县出台普惠性养老机构收费标准试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