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于2025年4月1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资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至5月9日。
该政策旨在持续保障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和低保、低保边缘家庭高龄或失能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服务需求。
资助对象入住定点公办或民办养老机构时,将按类别享受免费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费,差额部分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
文件明确要求定点民办养老机构不得违规收取预付费,并需统一服务标准,不得区别对待特殊困难老年人。新政策拟替代2020年印发的原文件,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