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7月24日审议《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草案明确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四方养老责任,强调新建小区同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针对居家养老需求,支持发展助餐、医养结合等服务,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同时,推动智慧养老等产业发展,鼓励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