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日期为公示后30日内。
该办法旨在规范养老机构收费行为,规定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餐费原则上按月收取,选择性服务和代办服务可按周期或次数收取。
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床位费和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服务及民办养老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办养老机构对特困人员免费入住,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或照护需求I级及以上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费按当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收费项目需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2024年数据显示,广州市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212.92万人,占户籍人口19.81%;养老机构297个,床位60144张,其中公办机构54个、床位15100张,民办机构243个、床位4504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