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认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且居住地在江西的老年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等待遇的老年人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可抵扣补贴服务项目内的个人自付金额,其中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抵扣比例为40%,居家上门服务抵扣比例为50%,初期每月最高抵扣额度800元,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