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到2028年底实现全国基本全覆盖。当前制度已覆盖约3亿人,累计惠及超330万失能群众,基金支出超千亿元。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3.2亿,其中失能老人约3500万,长期护理保险将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
意见明确,长期护理服务分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三类,养老机构作为重要服务供给主体,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基金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费用,不设起付线,并明确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群涵盖用人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未就业城乡居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筹资实行单位、个人、政府等多元渠道,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缴费基数与收入水平挂钩。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估认定的参保人,可申请享受待遇,办理渠道包括医保服务窗口及线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