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巴中市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合规指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该指引依据2025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制定,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全市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养护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及为其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指引明确养老服务机构为集中用餐单位,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要求食品原料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冷藏冷冻设备温度显示完好,留样量不少于125克、保存48小时以上;强调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专用留样冰箱、餐具消毒符合GB 14934标准;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及“互联网+AI监管”,并在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原料来源、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