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15日,为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了《关于核定浦江县社会福利中心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明确了床位费与护理费的政府指导价基准,并附有详细的护理分级标准。
1. 床位费基准价
• 双人间:【800元/床·月】
• 三人间:【650元/床·月】
• 多人间(四人及以上):【500元/床·月】
2. 护理费基准价
• 三级护理:【415元/人·月】
• 二级护理:【550元/人·月】
• 一级护理:【650元/人·月】
1. 定价形式:养老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运营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20%的幅度上下浮动】,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 其他服务:除基本服务收费外,特需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
3. 监督要求:运营方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1. 三级护理内容
• 每天清扫房间、卫生间、走廊、楼梯及电梯。
• 协助整理床铺和桌柜,每月清洗床上用品,及时清洗老人衣物。
• 每天送两次开水,三餐餐具消毒,定期对公共区域和坐便器消毒,提供24小时应急呼叫。
2. 二级护理内容(在三级基础上增加)
• 协助老人到医务室就诊。
• 视情况测量体温、血压,提醒按时服药。
• 督促做好个人卫生,夜间定时巡房。
3. 一级护理内容(在二级基础上增加)
• 提供送餐服务及清洗餐具。
• 协助做好洗头、洗澡前的准备,协助剃须、理发(费用自理)。
• 根据护理需要及时清洗床上用品,协助有需要的老人更换衣裤。
1.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6月25日】。
2. 信函地址: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编【322200】。
3. 传真号码:0579-84107306。
4. 电子邮件:pjxfgj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