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民政局发布了《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的解读。该办法自2023年7月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结合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的背景,本次修订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新办法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是优化星级评定补贴政策,实行一次性补贴制度。
二是精简资助项目,取消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补助,使资助更聚焦养老服务机构类型。
三是新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运营资助范围,资助金额按养老机构运营资助标准的50%核定,并要求每床每日服务时长不低于8小时。
四是增设医养结合补贴,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可额外获得10%的上浮补助。
五是明确资助申领的限制性情形。养老机构若发生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事故、法人受行政处罚未整改等,将被取消资助资格。一般失信机构在资助周期届满后3个月内完成信用修复可保留资格。同时,护理员需按规定足额配备且持证人数同比有所增长,才符合申请条件。
六是规范资助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上一周期获资助机构在申请下一周期时提交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涵盖总则、资助标准、申请条件、申请资料、经费管理和附则。资助项目包括开办资助、运营资助、星级评定补贴和医养结合补贴四类。星级评定补贴标准为三星级5万元、四星级10万元、五星级20万元,续评合格且保持五星级的补贴10万元,其他情况不补贴或按差额补贴。
新办法还强化了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运营资助,资助金额减半核定。同时,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额外上浮补助,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资源融合发展。这些措施旨在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在安全运营方面,办法明确将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未接受行业监管等情形列为不予资助的约束条件,倒逼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此外,要求护理员配备达标并持续增长,以提升养老护理队伍的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