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从9个方面全面部署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明确要求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保等制度,并建立安全排查机制。
根据措施内容,养老机构将实行“红、黄、蓝”三级风险动态评估,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分类整治。同时,要求每半年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新员工需通过岗前消防专项培训方可上岗。此外,还鼓励建立内部安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