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遂宁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四川首部专门规范养老机构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26条。
遂宁现有养老机构90家、床位11000余张,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25%。该条例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和完全市场型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条例明确养老服务费须存入机构基本存款账户,押金和会员费须存入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专用账户,不得挪用。同时禁止以投资养老基地、销售老年公寓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条例鼓励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要求从业人员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并推动薪酬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以保障服务质量与人才稳定。